- 来源:开平市纪检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19-09-03 11:13:36
为贯彻落实创建模范机关、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要求,加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市纪委监委在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目标
紧扣“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工作主线,把党建工作融入开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巡察干部队伍,推动巡察工作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为开平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县市做出新作为。
二、创建内容
(一)品牌名称:临时党支部里的“红色之家”
(二)品牌内涵:坚持“巡察工作在哪里,组织生活就延伸到哪里,组织温暖就凝聚在哪里”,通过推进“红色引领”“红色声音”“红色关怀”“红色旋律”,展现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红色本色”,增强巡察干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他们主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三、创建措施
(一)“红色引领”
一是建一个“红色人才库”。调整充实“开平市巡察工作人才库”,由各镇(街)、市直单位按条件、类别推荐报送专业性人选。在人选条件方面,首先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党性观念强,纪律规矩意识突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且要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确保人选的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是每月一次“红学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学习不停步,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有关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巡察干部时刻按照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巡察工作。在学习方式上可以采取党员轮流带学的模式,在学习内容上要做到临时支部不“临时”,精心准备,务求实效。
(二)“红色声音”
一是每月一次“家长会”。临时党支部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巡察组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履行“家长”职责。巡察组组长作为“家长”,每月要分别与临时党支部每一位党员进行会面谈心,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惑和困难,凝聚共同做好巡察工作的共识。同时,提醒巡察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警惕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勉励他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擦亮政治巡察利剑。
二是每月一次“家庭会议”。每月以“巡察论坛”的方式召开一次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每位党员在会上进行发言,畅谈自己参加巡察工作的感悟感想,分享自己在巡察工作中获得的心得体会,并说说自己在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让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共同研究对策,互相当参谋,实现互帮互助互进。
(三)“红色关怀”
一是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活动采取“五个一”方式开展: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认真核准每一名党员的入党时间;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送上一本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的书籍,并由临时党支部书记在书籍上题写寄语,其他党员写上祝福语;发表一段入党感悟,谈谈自己的入党初心、奋斗历程和努力方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党性修养。
二是反馈“分数”,给予表扬。建立健全巡察后评价制度,在巡察结束后,由临时党支部书记根据每位党员在工作纪律、成效等方面的表现,提出书面综合评价和总结鉴定。在此基础上,对巡察期间表现良好的党员,向其所在单位发出表扬信,并建议所在单位在选人用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注重参考党员在巡察工作中的表现,体现组织肯定和关怀。
(四)“红色旋律”
一是争当“党员义工,服务先锋”。围绕创文宣传、精准扶贫等工作,积极组织临时党支部党员开展上门式、现场式义工服务活动,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体现巡察干部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在群众集聚的一些活动、场所中,广泛开展巡察宣传工作,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巡察工作、配合巡察工作、监督巡察工作。
二是丰富主题活动,活跃“家”的氛围。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既可以独立开展,也可以组织临时党支部党员参与到市纪委监委党总支部的一些学习、文体活动中,展现巡察干部风采,让他们加强与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这样,既有助于他们熟悉业务、开展工作,也让他们更多地融入市纪委监委这个“大家庭”,在巡察期间能够顺心、愉快地工作和生活。
四、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加强谋划,制定创建方案(3月)
根据创建要求和标准,认真谋划品牌创建方向,确定品牌名称,制定创建措施,明确创建规划,形成创建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强化品牌意识(4月)
围绕品牌名称和内涵、创建目标和内容等,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让党员干部熟悉创建措施、创建步骤,共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狠抓落实,积极创建品牌(5月至10月)
按照创建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围绕创建目标,认真落实创建措施。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互相之间融合共进,使创建活动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第四阶段:总结归纳,提炼创建成果(11月至12月)
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同时,汇总整理创建活动资料,进行归纳提炼,做好迎接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开平市纪委监委党总支部创建党建工作品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海滨
副组长:班朝举
成 员:劳念华、王朝银、刘国孟、李应腾、陈淑子、梁文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创建活动实际,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各种载体,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和主要成效,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加强自我监督、自我检查,及时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并把创建活动效果作为单位内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形成监督约束,保证创建进度。
(四)加强总结提高。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好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并做好归纳,及时发现先进典型,予以表扬肯定。要及时对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