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根据《开平市纪委监委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及时为开平市人民法院一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通过向本人书面澄清、在法院内网进行通过澄清等方式消除负面影响,让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激发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