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开平市纪检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24-02-07 09:27:05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近期完成反馈。
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市档案馆、市融媒体中心等3个单位和市科工商务局党组等9个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书记余中华、有关分管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参加了巡察反馈会议,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江门市委、开平市委工作要求,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反馈严肃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对贯彻新发展理念认识不深,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主动担当意识不足,履行主责主业不积极;有的管党治党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有的践行群众路线有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慢作为;有的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有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上一轮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确保上级和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按照中央关于自我革命的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聚焦重点问题并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及主题教育梳理的问题落实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好“后半篇文章”跟踪问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坚决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要落实“一岗双责”。有关主管部门要对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深入分析,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市委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工作,会同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督促被巡察单位组织落实整改,健全工作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化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