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强化担当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 为开平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 来源:开平市纪检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20-07-27 17:16:09

强化担当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 

为开平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开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

谭良发

同志们:

我代表开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江门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开平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平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体会,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庞正华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抓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江门市纪委和开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江门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纪委常委会带头认真研读原文,集中研讨交流,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带头检视问题、带头部署落实整改,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的市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一年来,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11人次,完成调研材料13篇,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和问题整改落实,立足监督专责推动市委各项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坚决完成党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坚守职能职责,以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重点,督促落实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典型促整改,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处了月山广达熔铸厂污染环境案,严肃问责9名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把选人用人关,完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73人次。

(二)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3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有效净化了农村基层的政治生态。

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和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与公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强化与检察院、法院和市扫黑办等机关和部门统筹协调,深挖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全市排查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件,立案28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打掉“保护伞”11个。重点查处了市公安局楼冈派出所原所长张耀进和民警张悦安滥用职权、充当涉黄赌毒等违法人员“保护伞”,以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悦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等案件。

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严肃查处生态环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05件,结案1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

(三)强化精准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紧盯“关键少数”。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组织塘口镇、交通运输局等6个单位的党组织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评议。实行《开平市新任命党政一把手提醒函制度》,向38名新任一把手发出提醒函,有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列为重点巡察内容,压实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坚决严肃问责

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综合考量、精准处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9人次,占比53.4%;第二种形态127人次,占比35.8%;第三种形态19人次,占比5.4%;第四种形态19人次,占比5.4%。第一、二种形态占总处理人数89.2%,呈现教育提醒常态化、轻处分警醒大多数、重处分严惩极少数的态势,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有效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市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前移关口,防患未然。全市262名领导干部对1632名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提醒,其中咬耳扯袖1540人,红脸出汗92人。谈话对象中,科级干部533人,股级及以下干部1099人,提醒内容涉及六大纪律共4929次。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提高巡察监督实效

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整合现有监督力量特别是镇(街)纪检监察力量,全面铺开村级巡察工作。完善巡察工作制度,配合上级开展交叉巡察,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之间协作,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                                                     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衔接。组织开展十三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对3个镇(街)、18个市直单位和11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对3个镇(街)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问题1124个,移交问题线索42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

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指导制度,完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全程跟踪指导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工作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推动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整改不力的党组织1个,约谈提醒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名。

(五)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精准惩治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36件,处置问题线索360件,立案173件,结案1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组织处理53人。严厉查处了以胡振珊为首的11名三江社区原干部,市市场物业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周伍仪,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世洪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紧盯“关键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一年来,开展明察暗访90多次,制作暗访片1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党员干部16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效应。

扎实开展澄清保护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省纪委监委第一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为契机,出台《开平市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开平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工作制度(试行)》,推动澄清保护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公开为4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保护党员干部权益,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战果突出。在巩固2018年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成效基础上继续乘胜追击,坚持“一人一档”“一案一专班”,综合分析、因案施策、精准突破,全年追回外逃人员4名,有力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得到上级纪委高度评价和嘉奖,其中2个工作组被评为“江门市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名干部被记三等功,1名干部被建议记三等功。

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350多名领导干部接受教育;组织全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130人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89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到江门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接受集体廉政谈话。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3宗,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1辑,及时发布审查调查信息4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大宣讲44场次,教育党员干部4600多名,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科学厘清派驻机构职责、明确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创新推进派驻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夯实派驻监督基础。紧盯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发现问题129个,提出整改意见145条,对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提醒297人次,督促落实制度整改60个,提高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执纪问责。各派驻机构加强与办案部门协作,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办理信访件43件,发现问题线索28件,立案30件。积极推进以案治本工作。针对被监督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剖析案发原因、观看忏悔视频等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同时,针对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病灶”,督促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使用监察调查措施,严格执行调查措施使用程序,运用各种调查措施共438人次,其中使用留置措施4人次,确保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中顺畅、高效、有序衔接。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件次,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次;双向通报案件情况3件次,有效增强反腐合力。严格遵循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主动对接司法机关制度改革,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涉案财物移交等环节实现法法无缝衔接。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高标准新建10间谈话室,统筹30万元支持基层镇(街)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设施配套和管理,拧紧审查调查“安全阀”。

(七)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开展。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党性教育培训班等形式,狠抓政治思想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临时党支部里的‘红色之家’”为主题,积极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委党总支部被江门市委评为“江门市先进党组织”。

积极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履职本领能力。开设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通过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安排业务骨干自主授课等方式,加大纪检监察业务精准培训力度。全年举办业务培训13期,培训干部1100多人次。加强实践锻炼,分批分期选派干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以干代训150多人次,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严防“灯下黑”。主动接受江门市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大家连小家·暖心送厚爱”家访活动,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逐一进行家访,把监督管理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通过谈心谈话,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省纪委“九条禁令”,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是,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和市委巡察情况来看,全市党内政治生态仍需要进一步净化,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未能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突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和“三项改革”不平衡不协调,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面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高度重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体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江门市纪委和开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开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保障。两年来,我们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政治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必须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切实加强政治监督,自觉坚定将“两个维护”实践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使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待、符合开平实际的各项政策、制度都落地生根。必须从服务大局的角度谋划开平纪检监察工作,深刻认识开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使命担当;深刻认识开平在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稳妥把握重大、敏感案件的查处节奏、发布时机和处置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党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建立在人民高度认同和坚定支持的基础上。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改进作风、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对群众长期反映的拖而不解、久而不决等作风问题,严肃问责;以环保整治、扶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为切入点,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厉惩处,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深调研”,亲身到村头巷尾、田头屋脚去,认真倾听群众真实想法,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必须坚持履行好监督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必须保持精准理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从去年办理的多个案件效果来看,坚持执纪执法的精准性,既防止问责不力,又形成震慑效应;既防止问责泛化,又保持干部积极性。必须聚焦中心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市中心工作中去思考和谋划,将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促发展的作用,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相结合,围绕“工作提效”,针对乡村振兴、环境污染整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发挥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作用,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实现“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形成管党治党合力,促使各项工作推陈出新,取得突破。

(四)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持久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决不能松劲停步,必须与时俱进、稳中求进。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必须增强斗争意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仍然严峻,十九大以来,我市查处的党员干部涉及面广,案件逐年增多,尤其大额经济案、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浮现,影响巨大。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斗争意志,保持斗争锐气,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必须讲求斗争策略。回顾以往重点工作,如暗访曝光的有勇有谋、惩恶打“伞”的无畏无惧、追逃追赃的知己知彼,我们深刻体会到反腐败斗争要把握力度节奏,拿捏分寸火候,刚柔相济、软硬结合,才能做到攻无不克,才能实现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做到弦紧不松、基实不虚,用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五)必须狠抓队伍建设,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指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对党忠诚,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专业化、精准化的执纪执法落实监督职责。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起到表率、模范作用。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平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叠加历史机遇之年,做好202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2020年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江门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开平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主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开平打造大湾区具有独特竞争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自觉坚定具体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和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提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具体工作中,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持续抓好省委巡视江门反馈意见整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政治巡察、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严厉查处违反廉洁纪律等腐败行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总结经验成果,探索建立破解不敢、不会、不想监督的机制制度。要持续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盘点梳理,对专项排查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严肃查处,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紧盯深挖彻查,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协同办案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协调合作,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中“保护伞”线索筛查力度,通过对案件倒查,对问题逐一过“筛”,精准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督查追责问责,边打边治边建,坚决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认真落实有关部署,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集体“三资”、企业发展、统计造假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增强发挥基层监督力量,打通村务监督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探索加强镇(街)和村(居)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围绕健全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补齐监督短板。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协同办案制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进一步解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存在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坚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强对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和市委“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工作主线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任前提醒等日常监督力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做到在监督执纪中综合考量、慎重处置,体现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稳妥推进省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工作,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落实澄清保护制度,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从讲政治高度纠治“四风”问题,抓典型促整改,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商务接待等制度,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好各种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强化党内监督。

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把依规依纪要求落实到巡察全过程。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镇(街)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扎实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相关领导参加巡察反馈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公开要求,坚持按比例检查每轮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的应用,以信息化助推巡察工作规范化。

(六)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顺应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紧盯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市管企业的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结合全市追逃对象的实际情况,继续发挥以侨搭桥方法和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织牢织密追逃追赃“天网”,推动重点个案攻坚,力争取得更多战果。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防范的各项规定,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将审查调查安全理念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法、以案治本工作,加强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继续剖析本地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七)坚持内外兼修,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按照“五个摆进去”的要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引导干部克服“本领恐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制度。健全暖心家访、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体现严管厚爱。坚决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省纪委“九条禁令”,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履职行为,确保文明执纪执法。探索对镇(街)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开平打造大湾区具有独特竞争力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