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开平市纪委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22-08-22 11:39:30
以自我革命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为开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开平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 全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开平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江门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开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刚才,余中华同志作了讲话,对去年纪检监察工作给予肯定,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紧扣“两个大局”,聚焦“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市委工作主线,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开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十个明确”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治监督,严格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加强对全市100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医院不按标准收费等突出问题,对违建别墅项目实施精准追责问责。加强对市、镇、村换届纪律风气的监督,快查快结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查处违纪换届人选2名,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建议暂缓使用17人次,不宜使用2人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二)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26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5件,立案审查调查192件(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案件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积极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市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麦喜权等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8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成效显著,市纪委监委被评为“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干部受到嘉奖。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用好行贿人“黑名单”,查处行贿人员2名。持续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名,4个专案组获得集体嘉奖,4名干部被记三等功,缉捕梁月梅案得到中央纪委、省和江门市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4份,督促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70多场次,督促“一把手”上台自晒“家丑”,剖析案件、总结教训。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近鉴》,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协助市委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市委领导分4批次对1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用好风采堂廉政教育基地和周文雍陈铁军烈士陵园“江门市党的纪律教育示范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洁、遵规守纪,累计教育党员干部3.4万人次。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顽瘴痼疾
坚持一刻不停歇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市教育系统有关领导干部和小学校长违反廉洁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责令市教育局对15名校长和7名教师进行诫勉处理或批评教育。坚决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处理非法占用耕地问题中存在形式主义的党员干部2名。开展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督促退回摊派费用304.3万元,责令退缴津贴补贴5.4万元,促进规范发放津贴补贴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问题,查处党员干部24名。认真落实市委“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工作部署,着力发现和纠治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四)做深做细监督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协助市委细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协助市委组织全市64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向24名新任党政“一把手”发出提醒函。常态化开展党内谈话,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352人次、警诫谈话70人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3.5%、30.5%、3.1%和2.9%。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2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关注被问责和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回访教育153名党员干部,促使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组织开展十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对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206个,移送问题线索8件,实现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督促医院向社保基金退回不合理收费90.5万元。进一步完善巡察反馈机制,落实市领导参加分管的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建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三方协作”工作机制,加大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49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六)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持续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增设市纪委监委驻翠山湖管委会纪检监察组,优化调整派驻机构监督单位范围,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派驻机构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积极探索实施“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开展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查处教育系统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系列腐败案件,加强对村务监督的再监督,有力提升监督质效。贯彻落实监察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优化机关党支部设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委机关被评为“开平市模范机关创建标兵单位”。开设“一周一学”大讲堂和“夜间小课堂”,跟进学习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升干部纪法运用能力。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十个一”学习教育计划,选派9名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以干代训,提升干部履职本领。加强对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比如,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严实,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情况仍然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纠“四风”树新风力度还不够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不足,未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讲话提出“六个必须”“九个坚持”和“四个任重道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基本要求,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2年将迎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开平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深入推进江门市“1+6+3”工作安排和市委“六大行动”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江门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开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开平打造“先进制造强市、文化旅游名城、山水生态家园”提供坚强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
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加强对党中央关于“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开平市委“六大行动”,进一步明晰监督职责,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抓好落实,以更精准、更有效、更常态化的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教育提醒、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用好谈心谈话,加大对函询说明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新任市管干部教育提醒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清单。严肃认真细致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从严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二)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金融领域、粮食购销领域、税务系统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政法系统正风反腐,进一步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5类行贿行为,严厉打击司法掮客,严厉惩治官商勾结、官商一体等腐败问题。严格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巩固拓展追逃追赃工作成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持续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综合研判政治生态。扎实稳妥高效推进初核工作,严格立案审查调查标准,违纪违法事实求准不求大,确保案件经得起纪律、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大对重点案件的分析研判和指导力度,持续优化办案流程,推动问题线索和案件快查快结。推行“大案带小案、挖掘案中案”有效做法,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益和联动效应。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查否问题线索倒查追责,追究徇私舞弊等原因查否不实的责任,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安全首课”“领导首谈”等制度,严格执行谈话措施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深化落实“三不”制度机制。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落实《广东省纪委监委关于督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办法》,促进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升领导班子发现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教育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办好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用好典型案例剖析材料、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等素材,常态化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剖析通报典型案件,实施好廉政导师制,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督促组织、宣传、文化等部门落实廉洁文化建设政治责任。丰富周文雍陈铁军烈士陵园“江门市党的纪律教育示范基地”教育内容,强化风采堂廉政教育基地文化传承,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进校园活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三)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没有批示不作为,以及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整治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强制打卡、问责泛化简单化等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紧盯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坚持“风”“腐”一体纠治,紧盯“腐”背后的“风”,深挖“风”背后的“腐”,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主责主业工作违规外包、党员干部酒驾等问题,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范由“风”及“腐”,精准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市委“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工作部署,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落地,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乡村振兴项目和产业扶持、科技专项资金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打伞破网”,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优先处置、重点查办镇村两级“一把手”问题线索。进一步深化对村监会的监督再监督,加强镇(街)纪(工)委与村监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建立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只审批不监管、只放权不监管、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严肃追究上级机关和监管部门失管失察责任。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支持重新使用表现突出的受处分干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四)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巡察综合效果
突出重点强化巡察监督。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责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把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江门市委工作安排和开平市委工作措施。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落实巡察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等要求,科学制定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务实、有效、管用。稳妥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覆盖16个市直单位、4个镇(街)及辖下村(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配合完成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统筹安排的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联动任务。
强化整改落实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改进整改环节各项工作,继续落实分管市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巡察反馈机制,坚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带队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完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三方协作”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按比例抽查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问责追责。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借鉴全省人才库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巡察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健全巡察后经验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巡察成果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打造开平巡察工作品牌。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巡视巡察单机系统,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将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和市管企业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提高派驻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督促派驻机构切实履行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的监督职责。继续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对各镇(街)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贯彻落实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推进“四个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初核、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流程规定。探索形成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实现有效治理的链条,完善部署任务、督查督办、效果评估、总结反馈的重点工作闭环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紧扣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贯通其他各类监督。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执行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联合监督检查、重要情况通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规范移交等工作机制,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推动法治督察、行政执法和财政、统计等监督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和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构建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以上率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利用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做实做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临时党支部建设等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持之以恒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抓好能力素质提升。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精准识别干部,激励担当作为。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员培训效果,着力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突出抓好年轻干部能力建设,完善新录用公务员培训计划,运用导师制度、室务会议制度等做好“传帮带”,加强跟班学习、交流轮岗等实践锻炼,让年轻干部经受考验、加快成长。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权力、手段、措施界限规定。深入学习上级纪检监察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参照指导性案例开展执纪执法。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政法单位工作会商、情况沟通,建立规范、顺畅、高效的线索移送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深化纪律作风锤炼。坚持从严从实管理队伍,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跑风漏气、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净化“朋友圈”,防止“身边人”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谋取私利。扎实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密切关注干部身心健康,定期组织机关文体活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涵养良好机关文化,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培养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接续奋斗,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开平奋力打造“先进制造强市、文化旅游名城、山水生态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