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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
  • 来源:开平市纪委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26-08-17 15:00:00

    1.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联。

    2.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公安局。

    3.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4.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侨联。

    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统计局。

    6.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工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档案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科工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市科协。

    8.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资产办、市供销社、翠山湖管委会、市农文旅产业园管委会、市公用事业集团公司、市文旅集团公司、翠山湖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市侨城产业投资集团公司。

    以上被监督单位的下属单位由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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