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开平市纪检监察网
- 发布日期:2024-09-12 09:10:00
“生态公益林补偿款10多年来从未见踪影!”今年3月,开平市委第一巡察组正对大沙镇党委及辖下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在下沉群联坳头村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时,一户梁姓村民愤愤不平地向巡察组反映道。
一次门槛上的拉家常,巡察组敏锐地捕捉到了“消失的补偿款”这一关键信息。这笔搁置多年的补偿款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中有什么蹊跷?村民反映问题不会空穴来风,这事关群众利益,巡察组决定尽快查清个中缘由。
根据巡察组的初步调查,事情要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广东省出台“按照面积对核定的生态公益林给予补偿”的有关政策。依照规定,梁姓村民本可于2010年申领补偿款约1.5万元,但由于当时大沙镇宣传推广生态公益林方面政策不到位,导致该村民未能及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镇政府对此也没有作后续跟进,至今年开展巡察时,该村民仍未领取到一分补偿款。
通过实地走访,巡察组了解到像梁姓村民这样未领到应得补偿款的例子在该镇并不少见,部分村民的补偿款因早期林地权属界定存在争议被搁置发放,但10多年来争议早已解决,补偿款却迟迟未发放到位。经仔细查阅该镇相关财务资料,巡察人员发现,自2007年开始,该镇多笔省级公益林补偿款合计约13万元一直“沉睡”在镇政府的银行账户里面。
“既然款项已到位,当地的林地权属争议已解决,为何这13万元补偿款拖至现在仍不发放给群众?”带着问题,巡察组向该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调查。
“因为款项搁置发放时间跨度长,涉及的群众范围广,部分林地权属也未明晰,我镇真正掌握实情的经手人员因频繁调动而寥寥无几,我们对有关情况不太了解,所以没有持续跟进下去……”该镇目前的相关负责人为难地解释。
“补偿款的发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你们岂能‘新官不理旧账’?落实惠民政策绝不能因为年深日久、畏惧困难而裹步不前。”该巡察组组长严肃批评教育道。
巡察组对补偿款发放问题高度重视,在请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向大沙镇党委反馈,要求该镇党委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解决。随后,巡察组还采取现场指导督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的方式,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在巡察组的推动下,大沙镇对该镇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应发未发的立即组织补发。截至今年6月,该镇已悉数完成对14个村委会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费、10个村小组2007—2015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补发工作。